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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的骨癌患者可以保肢

80%的骨癌患者可以保肢

2010-08-31 骨肿瘤专科
骨骼是人体的支架,是人类得以活动的重要组织。骨癌患者因病被截肢,将给病人带来无尽的痛苦。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骨癌截肢目前已经不是中、早期骨癌的首选方法,通过化疗和保肢手术,不仅能维持病人原有的生活质量,而且5年生存率还能达到70%。

骨肉瘤俗称“骨癌”,从组织来源讲,“骨癌”的叫法并不恰当,它是来源于间叶组织的恶性肿瘤,应叫骨肉瘤。由于患病者多为青少年,危害大,预后差,往往给患者、家庭、社会带来不同程度损害,以至于人们谈“骨癌”色变。

追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骨肉瘤的治疗主要是以截肢为主,尽管如此,患者不久还是因肺转移死亡,五年生存率也只有10%-20%,医生显得无能为力。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由于大剂量化疗的实施,特别是术前化疗(新辅助化疗)的开展,使综合保肢治疗得以广泛开展并取得较好效果,“骨癌”的五年生存率也提高至70%-80%。

“骨癌”的现代治疗已摒弃了传统的截肢方法,它是在新辅助化疗下的保肢治疗,即“术前化疗+保肢手术+术后化疗”的模式。

“骨癌“是一种易危及生命的全身性疾病。“骨癌“的有效化疗是保命、保肢的前提和保证,新辅助化疗更有其积极意义,它主要包括术前化疗(动、静脉给药)和化疗评估。新辅助化疗的优点主要是:1.早期全身化疗,消灭微小病灶。2.评估术前化疗,指导术后化疗。3.缩小肿瘤反应区,提高保肢率。4.计划手术时间充分,减少术中播散。5.早期识别高危病例。化疗评估要从四个方面着手:1.临床评估,2.影像学评估,3.实验室评估,4.病理学评估。

“骨癌”的现代手术治疗多以保肢治疗为主,国外的保肢率高达90%,国内约在80%左右。保肢治疗故名思义就是保留患者肢体的治疗,它是在有效化疗的保证下,在Enneking分期原则下,广泛的切除肿瘤,重建骨与软组织缺损,最大限度保留患肢功能,保留肢体的方法。患者肢体的保留无论对患者本人的心理还是患者家庭,周围环境,社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特别是病人增加了战胜疾病的信心,也更积极配合术后的化疗及其他治疗。认为“骨癌”即截肢的观念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观点,现在已被摒弃,综合保肢治疗已成为现代经典的治疗“骨癌”的方法,当然这主要还是依赖于化疗的不断发展。国内外文献也表明综合保肢治疗病人的五年生存率也明显高于截肢病人。

随着新辅助化疗、保肢治疗、肺转移瘤清扫术的开展,超过80%的“骨癌”患者可以施行综合保肢治疗。但“骨癌”仍是一种死亡率致残率极高的肿瘤,介入治疗,物理治疗取得新进展,生物调节治疗,免疫及基因治疗也指引了新的希望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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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癌的早期症状

1、骨的表面出现一个硬的肿块,有痛或不痛的症状。

2、骨和关节疼痛或肿胀,经常在夜间疼痛感加强且不一定与活动有关;疼痛可以是持续钝痛或只在受压时感到疼痛。

3、发生病理性骨折或变形。

4、有持续且难以解释的背痛。当然也有可能只是患背部疾病或背痛。

5、有一处或多处骨折,无明显原因。在骨折被治疗后应检查有无骨肉瘤或骨质疏松症。

6、因骨肉瘤压迫神经血管,骨癌患者的肢体远端会有麻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