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廉政建设 保证建设工程阳光透明
徐州市中心医院建设工程实行“廉政承诺书”制度
为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中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日前我院与在建的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签署了“廉政承诺书”。院领导张培影、蒋明伟、陆仁平、袁庆密、崔怀信以及泉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成刚、市卫生局纪委副书记李盛举、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负责人出席廉政承诺签约仪式。
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邢洁首先宣读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随后徐州市中心医院院长张培影、泉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成刚和建设单位负责人三方分别在廉政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书详细列举了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规定该承诺书与建设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张培影院长在签字仪式后表示,我院在建的内科医技大楼和新城区分院建设工程是医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诊疗环境,改善患者就医条件的重要举措,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对于实现我院“三名”战略目标具有十分的重要意义。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为我院两项建设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保质保量按期完工提供了坚实保障。在下一步工作中,医院将在卫生局和泉山区检察院的监督下继续夯实医院勤政廉洁的根基,按时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网络,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严把招投标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对每一个环节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泉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成刚对此次廉政承诺签约的做法表示肯定,并认为市中心医院领导始终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不断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来推进廉政建设。他相信在此次廉政承诺签约仪式的基础上,通过多方共同努力,市中心医院的两大工程一定会建成让党放心、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放心的“双优”工程。
市卫生局纪委副书记李盛举表示,市中心医院签订廉政承诺书的做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建设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建设领域的“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