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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新城区分院PVC地板采购公告

我院新城区分院PVC地板采购公告

2014-08-06 

徐州市建设工程项目

材料采购竞争性

谈判文件

 

工程名:徐州市中心医院新城区分院PVC地板的采购

 

采购人: 徐州市中心医院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徐州市中心医院新城区分院PVC地板的采购

2、项目地点:徐州市新城区。

3、项目内容:PVC地板的采购及铺装。

4PVC地板的数量.总面积15370㎡,其中一标段(-11)3350㎡(含部分运动地板),二标段(24层)  /,三标段(515层)12020㎡。

(另,墙面踢脚线为铝合金板背衬,高度100mm1.0mm厚。)

5、工期要求: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及铺装。

6、招标代理费收取: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7、提供样品:供应商需提PVC样品(尺寸以200×300MM为宜,颜色浅米色及深米色各一块)和踢脚线样品(高度100mm,长度大于200mm,两端为切面,谈判文件中明确安装方式)

8、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开标前缴纳到账户:徐州引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60250188000039049,交完保证金到徐州市新城区建设局358室开收据。

二、质量及技术要求

1、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绿色建材产品认定,并有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认证书或检测报告。

2、要求厚度为2.0MM;色彩组合应满足建设单位要求,并能够提供积极建议。

3产品性能指标

本次招标的产品必须是欧美品牌同质透芯PVC地板,PVC地板厚度要求满足2.0mm

同质透心技术参数:

(1).材质:同质透芯无方向性花纹,地板表面处理需有PUR处理。

(2).厚度:2mm宽度不小于2.4m

(3).重量:≤3000g∕㎡

(4).长:≥20m

(5).阻燃性(EN ISO13501-1):B1级∕Bf1

(6).有害物质限量测试(产品环保性):合格

(7).耐磨性(EN660-2)  欧洲权威检测机构认证,耐磨等级达到T级;

(8).防滑性(DIN 51130)R9

(9).残余凹陷(EN 433):≤0.03

(10).抗菌性能:无细菌滋生有独立认证测试报告

11.提供制造厂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证书。

本次招标的健身房运动地板需满足以下各项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的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质量检测报告。

1、厚度:4.5mm;宽度:1.5m-2m;长度:不小于20M

   2、提供产品性能及国家防火测试报告;

3、耐磨层须为100%PVC,耐磨层厚度≥0.7mm

4、防滑性:达到R9级;

   5、防火性能:达到B1级 ;

   6、吸振率:DIN45%;

三、谈判须知:

1、报价谈判地点:徐州市中心医院新城区分院项目部会议室。

2、报价谈判时间:2014814上午9点。

3、谈判程序:

1)谈判会议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谈判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谈判小组成员共计5名或7名,依据现场人员情况自由组合,但必须包含专家。

3)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各投标人应现场提供如下文件资料备查,当场无法提供的或将文件资料封在投标文件中的,视为现场未提供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取消其谈判资格,直接退场,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生产企业可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投标,仅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如生产企业委托投标人前来投标,投标人还需提供生产企业发放的针对本工程的专项授权原件授权委托书需注明厂家全权委托代理商负责此项目,项目过程中代理商与厂家对本项目具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④ 如投标企业为经销商,要求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人民币)。

4)由各投标人或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密封,检查后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5检查样品:投标人应在本文件规定的报价时间同时将谈判所需提供的样品按照本文件要求全部送至指定地点。投标人未按本文件要求提供所需全部种类样品的,视为自动弃权,直接取消谈判资格,不再参加后续谈判工作

6)竞争性谈判分三轮进行,原则上不超过三轮。

①招标代理机构公开宣读各投标人首轮报价,若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监察部门当场检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若投标人无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已确认宣读的内容。

②招标代理机构依据首轮报价,按照从高到低顺序通知各投标人依次进场,谈判小组依据投标书中出现的问题要求各投标人澄清并确认无异议后,由各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谈判小组进行第二轮报价。

全部投标人二轮报价完成后,由谈判小组各成员按照综合评分法分别打分,由招标代理机构汇总后,按照各投标人所得总分重新排定各投标人名次,取前三名进入第三轮报价环节,其余投标人取消谈判资格,不再参加后续谈判工作。

④招标代理机构依据谈判小组重新排定的次序,按照从后到前顺序通知3名投标人依次进场,各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谈判小组进行第三轮报价。

谈判小组依据第三轮报价,共同向采购人推荐2名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人,并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排位顺序公开宣布结果。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并与之签订合同。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或在宣读结果后3日内存在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为第三轮报价的10%,要求缴纳至中心医院指定账户)、自动放弃、不按照谈判小组要求限期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合理报价、被查实存在与他人勾结操纵成交结果等上述行为的,直接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应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人。

7投标人已清楚地了解到最低报价不作为确定成交人的唯一条件。

8)除特别声明之外,参加报价谈判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接受了本文件的全部条款。

4、成为成交候选人的标准

1)提交的投标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保证质量、保证提交设备日期,提供最佳售后服务;

4)采购人不得确定成交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为成交人;

5)谈判小组成员对成交候选人的综合评价基本一致。

四、综合评分法

1、本工程采用的综合评分法,是以第二轮报价、样品质量及符合程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程度、产品认证、工程业绩及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等作为评价指标,将各指标量化计分的方法,在本文件中该方法仅用于按照总分自高到低的排序,顺次确定前3名投标人进入第三轮报价的依据,不作其他用途。

2、评分标准与实施细则

评分标准与实施细则

序号

评分细则及具体标准

满分

1

二轮报价

 50

2

投标样品

 20

3

投标产品技术方案的符合性

 10

4

投标产品档次、业绩及售后服务

 20

 

小计

100

注:

1)二轮有效报价的评分,是将所有有效二轮报价取平均值作为合理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全部参与该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多于5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余几家投标报价参与该平均值的计算),基准价为满分(50分)。将有效投标人报价与基准价(50分)相比,按比例每高1%0.5分,每低1%0.3分,不足1%的同比扣分。

2)提供样品的质量及符合程度的评分,对各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样块样品(200*300㎜)进行评价,主要评价样品的外观(同质透心,无方向花纹,色彩柔和,表面平整光洁,易于清洁),满分20分;其中一般评价得5分,良好评价得10分,优秀评价得20分。

3)投标产品技术方案的符合性   10

1提供欧洲权威检测机构认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耐磨等级达到T级(2分),其余不得分;

2、重量:≤ 3000g∕㎡(1分),其余不得分;

3、产品洁净等级:达到美国ASTM洁净房测试A级 (1分),其余不得分;

4提供欧洲权威检测机构认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28天后有机物VOC排放﹤10μg/m1分),其余不得分。

5同时具备国内绿色建材认证和欧美建材绿色认证(FloorScore,M1,两者同时具备)满分5,只提供一方绿色认证(2分),同时提供国内与国外绿色认证(5),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以上5项产品性能打分需参考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权威验证机构出具的检测证书或认证证书(需加盖制作商鲜章),某一项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4)投标产品档次、业绩及售后服务    20

A投标产品档次     2

投标产品为原装进口产品(提供报关单及投标产品承诺函)得2分,其余不得分

B.投标产品的业绩(16分)。

为本项目提供PVC地板的投标人投标品牌具有20101月以后单体工程项目中安装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工程业绩并提供证明,每个得2分,满分16分。(非投标人业绩合同不得分。请列出项目名称、型号数量、投入使用时间以及业主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C . 售后服务承诺(2)分

售后服务体系及手段完善(限时服务、定期回访用户等)(2分)

四、报价文件的编写

1、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书:应包含有投标单价、投标总价、费用组成明细、价格分析、主要材料设备清单、备品备件及维修工具清单、技术性能偏离描述等。

2)投标人授权委托书。

3)近4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4)对本项目工期、质量、维保、售后服务和其他方面所做的承诺及兑现措施。

5)报价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②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6)报价书的填写

①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和材料设备清单(材料设备清单仅为图纸计算、整理,各投标方应经精确复核后进行投标计量报价。报价中应包括本工程有关全部费用,投标单位所报的材料清单应保证施工顺利结束,并通过检测及验收)

②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设备材料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合价。若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合价中。

7)产品简要说明

①产品特性;

②产品执行的标准规范,质量保证体系;

③与报价产品相关的生产技术能力及设备状况说明;

8)投标人针对本工程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包括对设计方案的优化、新型实用材料的选用,对本工程质量、工期、成本控制以及其他有益的建议。

2、报价方式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各类风险,并计入总报价。

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结算时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调整总价,施工期间如人工、材料、机械、运输费用、装卸费用、材料损耗、政府有关部门收费等因素调整造成工程成本增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结算时单价不作调整。

2)投标人所报单价应为全费用单价。投标人所报单价中应包含材料费、辅材费、加工费、运输费、搬运费、装卸费、铺装费、成品保护费、验收费、总承包配合费(3%)、应缴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实施阶段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应有费用。除上述费用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400万元;一标段  87  万元,二标段 0 万元,三标段  313 万元。

如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均视为无效报价,直接取消该投标人谈判资格不再参加后续谈判工作。

五、报价文件的密封与份数

1、报价文件的份数为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将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所有封袋上都应注明报价人、报价标的名称。

3、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并装入封袋,封袋封口处必须由报价人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

4、谈判组织机构不接受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正、副本的报价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六、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所投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不再参加后续谈判工作: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章的;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谈判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

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9、投标报价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1、未能在开标会议上按谈判文件要求出示原件的;

1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3、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14、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发包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6、未提供符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样品。

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监察部门:

1、投标人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达到谈判现场并签到的。

2、在开标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3、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八、合同主要条款

1、质量验收

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的、采用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制成的,要求设计先进、结构合理、运行可靠,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测标准以及该设备的出厂标准,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品质和性能的要求。货物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相关标准,且完全与谈判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中所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颜色和性能相符。

中标人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情况下,可以具备由中标人承诺的使用寿命和性能。

中标人应保证并做到货物实体(包括外形、几何尺寸、重量、颜色及各项配置等)、型号、铭牌等与样本的要求完全一致,否则,中标人应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中标人应选派本单位有资格、有经验、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在现场提供服务。在交货之前,中标人应对产品质量、规格、性能等参数进行精确和全面的检查测试,出具产品与投标文件及有关产品标准相符的证明书,并将测试的细节和结果写出书面报告,作为质量检验证书的附件。

中标人提交的货物在质量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优化设计、制作、工艺、材料、调试、运行等方面的质量问题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货物及其附带服务的保修、更换,其保修、更换设备的质量保修期为1年,自采购人和有关部门对保修、更换的设备及其附加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中标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项目部、监理单位批准同意。

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本合同价款采用中标人提供的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以审计部门终审意见为准。

3、交货日期及地点

具体的交货日期及地点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货物,不得以任何借口(如天气、运输、加工周期等)延迟供货。如不按约定的时间供货延迟一次罚款3万元,推迟两次,采购人有权直接联系第三方供货。因中标人延迟供货产生的各项费用、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4、交货方式

货物到现场后,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包装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包装有无破损、包装箱数量等进行验收,对货物的规格、型号、质量、性能、具体数量等方面的验收待开箱后及施工过程中进行,但以通过正式验收作为产品最终合格的标志。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样品及设计、质量要求的,须立即退场,发现二次终止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中标人与采购人办理完毕货物移交手续后,货物由采购人转移到指定地点进行统一保管,直至该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其间发生的毁损灭失风险由采购人承担。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的损失。

(1)中标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及服务;

(2)货物本身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致使无法正常使用;

(3)验收提交货物与封样样品不一致;

(4)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6、付款方式: 预付30%,货全部到现场后付合同价的40%,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至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总承包服务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由中标人依据审定价向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备注:报名地点:徐州市中心医院新城区分院代建办

联系人:葛工  咨询电话:05168387709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812日中午12时止。

报名时需携带: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方公章。

2、如投标企业为经销商,要求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授权代表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投标,仅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授权方公章。

4、如生产企业委托投标人前来投标,投标人还需提供生产企业发放的针对本工程的专项授权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注明厂家全权委托代理商负责此项目,项目过程中代理商与厂家对本项目具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加盖授权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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