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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2016-03-30 

1、徐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建设的电力增容工程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发改社会【2006】239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 徐州建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解放南路199号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为60万元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3.4、要求工期:  70  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并具备有效的国家电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等级;

5.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资质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健康、质量、环境三个体系认证及企业负责人安全A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需取得安全C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备案。

5.6、拟选派的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外省企业需获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跨区作业表(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建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退还。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年3月29日至 2016年4月2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10日9时30分。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不进行二次报价)。

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淮海西路财富大厦1406室

联系人:曹恒       电话:13182322171 

 

 

徐州建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