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献血条例》 “三免”待遇相关条款的公告
2017-12-04
根据《江苏省无偿献血条例》、《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献血条例>“三免”待遇相关条款的通知》(苏卫医政【2017】48号)、《关于落实<江苏省献血条例>“三免”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徐卫医政函【2017】12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院作为江苏省“三免”待遇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第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将于2017年12月01日00时起,对持有《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就诊人员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三免”人员优先挂号窗口地点:门诊一楼大厅南侧人工挂号窗口,
2、就诊患者请出示《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身份证、就诊卡
3、对持有《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就诊人员仅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
苏卫医政2017(48)号文: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献血条例》“三免”待遇相关条款的通知
徐州市中心医院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