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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中心医院关于医用氧气、液氧及其他特殊气体招标采购公告

徐州市中心医院关于医用氧气、液氧及其他特殊气体招标采购公告

2018-01-03 

徐州市中心医院关于医用氧气、液氧及其他特殊气体招标采购公告

(2018.0103)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 徐州市中心医院 采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徐州市中心医院对其拟采购医用氧气、液氧及其他气体招标采购进行公告,欢迎有意向合格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中心医院

2.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199

3.采购项目联系人:卢立荣,电话:0516-83956088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1. 徐州市中心医院关于医用氧气、液氧及其他特殊气体招标采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营业执照,公司实力雄厚,能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2、投标人合法资质报名材料要具有医用氧气、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注册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特殊气体的提供相应合法资质材料,投标人提供相关医用氧气、液氧投标成功的省、市级医院用户名单,

说明:

1、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要求,并必须在交货时提供所交“医用液态氧”的检验单或质量保证书

2、包装和运输:中标人应采取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用户指定地点。

3、投标人应具备多车辆送货优势,中标人客户服务部应定期到客户贮罐现场进行专业性供气安全检查和供气技术指导

4、此次招标的医用液态氧供应,中标人应提供氧站内所有供氧设备(液氧储罐、汽化器、站内管道、安全阀等),并负责所有罐体年检、安全阀年检、防雷检验等相关工作。

5、投标人在徐州应设有办事处并有24小时值班电话,如遇医院紧急用氧或供氧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响应并到现场协商解决。

6、查询及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四: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在本公告的有效期内到医院采购办报名,届时由医院通知报名的商家参加商务谈判,公告有效期结束后不再接受供应商的报名。所提供资料中产品报价单必须密封并封面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五、公示时间

1:2018 01 03日至2018 01 05

                                          

徐州市中心医院采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