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19.7)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共和国招投标法》,《徐州市中心医院 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对徐州市中心医院新城区分院冷热源系统改造、用能项目以及本部院区的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1、名称:徐州市中心医院
2、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199号
3、报名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6-83956089
二、谈判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会计报表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成立不满一年不 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报名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下资料(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报名)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在本公告的有效期内到医院采购办报名,届时由医院通知报名的商家参加商务谈判,公告期结束后不再接收供应商的报名。所提供资料中产品报价单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公示时间
2019年 7月 18 日至2019年 7 月 22日
徐州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