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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中心医院关于全面恢复医疗服务的通知

徐州市中心医院关于全面恢复医疗服务的通知

2022-04-29 

尊敬的来院人员:

  根据《关于市区部分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的通告》(2022年第61号)、《关于严格做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徐防指办〔2022〕8号)、《关于疫情期间睢宁县人员来徐就医有关事项的通知》(徐防救治【2022】75号)、《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分区分级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徐防救治【2022】76号)等文件精神,医院从4月29日全面恢复医疗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4月29日全面恢复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高压氧科、理疗科等医疗服务,5月2日恢复体检中心医疗服务。

  2.来院人员需正确佩戴没有呼气阀的口罩,提前准备好苏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预约凭证、填写预检分诊操作表,现场扫描“徐州市中心医院健康宝”,接受体温检测和包括流行病学史在内的预检分诊。具有新冠肺炎的临床症状、流行病学史、接触史等情形的人员请到发热门诊就诊。

  3.黄码患者请到黄码定点医院就诊。所有睢宁县人员来徐就医请至定点医院就诊。

  4.门诊实行实名制、全预约、分时段就诊。

  5. 发热门诊患者,必须开展核酸检测,至少检测1次;门诊手术患者,手术前24小时内检测核酸1次;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操作前24小时内检测1次核酸;普通门诊患者中,出现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时,应至少检测1次核酸。